日前因為看到了朋友的故事,與伴侶討論了一些彼此對「在關係中喜歡上別人」這個狀況的看法,以及當這件事情發生時,我們認為怎麼面對會比較好。
這實在是一個很不容易的問題,好像光是想像這個狀況的出現,心裡就會出現一些難受。然而在討論的過程中,好像也讓我重新思考了自己對關係的想法,更進一步去想「愛」的本質是什麼。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看起來好像蠻能接受不同的價值觀(或者只是看起來比較好說話),曾經被不只一人(當時的伴侶或是曖昧對象)問過是否能接受開放式關係,也確實認真想過這個可能性。但現在已經能蠻清楚地回答,至少目前為止自己不能接受。只要想到伴侶不在自己身邊時,與他人親密地相處在一起,就會感到很痛苦、很難受。
為什麼會痛苦、難受呢?因為希望自己與伴侶之間的親密,是一種專屬於對方的獨特與唯一。情人的愛是一種有條件的愛,有條件的愛在某種程度上會想要佔有對方,佔有對方的時間、注意力等有限資源。嫉妒與吃醋相應而生。不只是希望自己的是特別的,也希望自己是唯一的--這是我們在情人的愛之中所想要得到的嗎?而這樣的需求,又有著什麼樣的源頭呢?
在對家人的愛或朋友的愛之中,似乎就不太會出現這樣的佔有欲望。雖然兄弟姊妹之間可能也會出現取得父母關愛的競爭,但我們似乎可以比較自然地同時愛著我們的父母、手足、爺爺奶奶;我們也不太會因為自己的摯友同時有其他要好的朋友而感到憤怒、傷心。
我相信這世界上也可能存在著對情人無條件的愛--只要對方過得快樂,自己能否從對方身上得到什麼並不重要。或許這樣的愛,是開放式關係得以成立的某一種前提。(不過「有條件的愛」也可能在開放式關係中成立,只要彼此都能夠好好地回應對方的需求、感受,或許也能夠達到很好的平衡。)
然而,我也認知到現在的我仍然很看重在關係中「唯一」這個要素。如果有一天我的伴侶喜歡上了別人,且想要進一步推進與對方的關係--我會怎麼做呢?我或許可以限制伴侶的行為,但心是無法輕易被限制的。如果那真的是他渴望的生命探索,我可以鼓勵他去嗎?或許可以,但前提是我必須先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切斷彼此的伴侶身分。我仍然可以愛著他,但那愛將不再會是對於伴侶的愛、對情人的愛。那樣的愛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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