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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小說

把高中時寫的某篇超過十二萬字的小說翻出來看,那是我唯一一篇從頭到尾完整寫完的小說,大概花了超過一年,從高二寫到高三,快要進入考學測的壓力爆發下寫完的。並不是什麼很了不起的故事,內容簡單,寫的是我喜歡的關於彈吉他與唱歌。敘述方式很直白通俗,很受到當時常看的一些網路小說影響。重看小說的過程中,會對某些段落感到訝異,當時也許沒有刻意想太多而描述的某些內心掙扎的情節、與之回應的角色,人物面臨到的關鍵點、當下的心情思考與抉擇,有些東西居然像是預言一樣應證在後來的我身上。甚至是那些陸續在主角生命中出場的角色,有些也像是我後來遇見的人。再看了另一篇以高中生談戀愛為主軸的小說,更是很多片段都讓現在的我嚇一大跳。

因為是我所創造出的世界吧,那些原料都是來自我啊。即便不是真實經歷過的也是依據著某些我身上的素材為基礎想像而出的,即便是取材於其他人也是經過我的折射而帶著我的顏色的。不只是主角,每一個角色都是我。所以在真實世界中同樣以我過去的素材逐漸建構出的道路,與我所創造的小說會有雷同之處,似乎也稍微可以說得通?每個想法每個動作每個機緣,其實都有跡可循?

可是我怎麼知道要說什麼呢。小說裡的每個我與他或她,都是我啊,怎麼說會得到什麼樣的回答,都是我的脈絡啊。可是現實中面對的卻總是充滿不確定與不知如何是好。

你可以把一切都寫成小說,寫成小說,寫成小說。寫成小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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